上海健康医学院评建办
工 作 提 示 第 二 期
(2020年6月15日)
各职能部门,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,附属医院:
为按时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校内自评工作,现进一步提示如下:
1.修订校级支撑材料目录。各评建专项工作组根据《校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观测点分解及支撑材料参考目录》(详见附件1),站在学校角度,对照校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观测点,召开专项工作组内会议,分解支撑材料目录归属,各相关职能部门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支撑材料目录。支撑材料目录将作为专家检查各项材料的依据,应坚持实事求是、突出特色的原则进行梳理。建议6月19日前完成。
2.开展校级指标体系分析。各评建专项工作组在确定支撑材料目录的基础上,对照“基本要求”和基本目录,列出2017-2019年期间各职能代表学校采取的重大措施、重要数据或重大成就,据此分析主要观测点是否达标(详见附件2)。达标情况分为:全部达标、部分达标(主要指软性要求尚未达到要求)、不达标(凡该观测点有1项硬性指标不合格,则该观测点为不达标)。在此基础上,列出存在问题和拟采取措施。建议6月26日前完成初稿。
3.修订学院(部、中心)支撑材料目录。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根据《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观测点分解及支撑材料参考目录》(详见附件3),以各本科专业为单位,对照合格评估观测点,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修订支撑材料目录。支撑材料目录将作为专家检查各项材料的依据,应坚持实事求是、突出特色的原则进行。建议6月19日前完成。
4.开展院级(部、中心)指标体系分析。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在确定支撑材料目录的基础上,以各本科专业为单位对所有观测点进行分析,对照“基本要求”和基本目录,列出2017-2019年期间学院、各本科专业采取的重大措施、重要数据或重大成就,据此分析主要观测点是否达标(详见附件4)。达标情况分为:全部达标、部分达标(主要指软性要求尚未达到要求)、不达标(凡该观测点有一项硬性指标不合格,则该观测点为不达标)。在此基础上,列出存在问题和拟采取措施。建议6月26日前完成初稿。
5.实地走访。拟定于6月22日至6月24日,对部分有学生学院进行实地走访,主要听取学院合格评估工作进展,查看当前支撑材料原始资料,商讨主要观测点支撑材料目录、指标体系分析、存在主要问题等。走访人员为: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校内外专家,评建办正副主任、相关人员等。具体走访时间将与相关学院提前沟通确认。
6.开展评建知识测试。为检验前期评估知识学习成效,将通过微信问卷形式(详见下图),对各职能部门、各二级学院进行知识测试。知识点主要集中在学校评建办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指南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指南(二)》。测评时间:6月16日—6月21日;测评结果:将按照参与率、平均成绩对各职能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进行排名。
附件1.各专项工作组、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、附属医院 评建工作联系人(20200616).xlsx
附件1.校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观测点分解及支撑材料参考目录(包括但不限于此)——各专项工作组填写.xlsx
附件2.校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自评估39个指标体系分析、存在问题 、拟采取措施——各专项工作组填写.xlsx
附件3.二级学院(教务部、中心)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观测点分解及支撑材料参考目录(包括但不限于此).xlsx
附件4.各本科专业教学工作合格自评估39个指标体系分析、存在问题 、拟采取措施.xlsx